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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多俊教授举行《中国法学三十年:回顾与启示》学术讲座
作者:王红霞 来源:漆多俊经济法网 更新日期:2008-11-20 阅读次数:


    2008年11月19日,漆多俊教授为中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讲座在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南楼202教室举行。这场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讲座也吸引了众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部分老师和领导前来旁听。整个教室几乎座无虚席。漆教授以题为《中国法学三十年:回顾与启示》为题,从四个方面作出系统阐述。
    漆教授首先将中国法学三十年划分为三个阶段,用“恢复”、“引进”和“创新”概括出三十年来中国法学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对每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及其发展作出阐释。随后,漆教授简要阐述了我国经济法学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归纳出两条发展线索。其间,漆教授特别指出,经济法是20世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经济法的出现不仅仅引起了法学领域的多方面变革,而且同时涉及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两大主题。当前,我国经济法学在国内国际都具有先进性。讲座的第三部分中,漆教授着重讲解了法学研究与国家法制建设的同步性,归纳出法学家的研究成果从提出到被实践吸收和采纳所经历程的周期性循环规律。在此基础上,漆教授指出忧国忧民的学者不应追求眼前的名利得失。最后,漆教授说明了法学家的任务,即“研究制定法(实然法);研究应然法;研究怎样使实然法转化为应然法。”由此推出,法学研究者应该具有强逻辑思辨的能力,以及独立思考、不跟风、不唯上的品质。漆教授籍此也指引青年学子在本科学习阶段一定要打好基础,广泛阅读,将自己的视野提升到一定的高度
    漆教授以高屋建瓴的视角、通俗生动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在一个半小时中带领同学们鸟瞰了整个中国法学发展的三十年历程、各个学科的自身发展特点,以及法律人的角色定位。深入浅出,引人思考。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就三鹿奶粉事件、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法学三十年的发展道路选择、国家政治的衰落与第三域的兴起、台湾司法与宪政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提出疑问,教授一一作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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